(2015)穗云法刑初字第1327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7-22
案件名称
周某赌博罪1327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穗云法刑初字第1327号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出生地湖南省衡阳县,住衡阳县。因本案于2014年11月21日被拘留,并于同日被取保候审。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穗云检公诉刑诉(2015)12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犯赌博罪,于2015年5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辛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1月开始,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本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安发物流A18-21档一楼无名士多店内,先后接受多人投注“六合彩”聚众赌博。11月20日20时许,周某再次在上址接受黄某某、李某某投注“六合彩”赌博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被缴获“六合彩”单据30张和赌资人民币5146元。为证实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随案移送了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赌博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开始,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本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安发物流A18-21档一楼无名士多店内,先后接受多人投注“六合彩”聚众赌博。11月20日20时许,周某再次在上址接受黄某某、李某某投注“六合彩”赌博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被缴获“六合彩”单据30张和赌资人民币5146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陈某、黄某的证言及对被告人的辨认材料,涉案的现场照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投注单据照片、赌资照片,证据保全清单,被告人的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赌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犯罪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缴获的赌资5146元,予以没收(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王 文人民陪审员 陈景荣人民陪审员 林广群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方赛卿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