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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韶曲法刑初字第8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8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被告人许昌义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韶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昌义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韶曲法刑初字第85号公诉机关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许昌义,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衡阳县,捕前住广东省佛山市里水镇大粒沙工业区。因本案于2015年3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韶关市看守所。辩护人袁吉松,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韶曲检公刑诉(2015)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昌义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5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昌义及其辩护人袁吉松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2月11日早上6时15分许,被告人许昌义驾驶粤YXR3**小型轿车(搭乘冯X生、曾X珍、曾X银、李X军)沿乐广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该路段81公里+100米处时,没有及时发现前面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设置的反光锥筒,在紧急避过反光锥筒后,车辆失控冲入之前因发生追尾交通事故正在处理的第一事故现场,碰撞停在左侧车道的粤A8FV**小型客车尾部,并将粤A8FV**小型客车推前碰撞前面粤E7G4**小型轿车尾部及路面人员,造成站在路面上的吴X国、叶X球和粤YXR6**小型轿车乘车人冯X生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吴X国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5年2月16日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明知他人报警一直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经交警部门认定,许昌义负事故主要责任,粤A8FV**小车驾驶员王X祥、粤YXR6**小车驾驶员吴X国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叶X球、冯X生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通过其亲属与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除通过向保险公司索赔外,额外补偿了部分经济损失给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获得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许昌义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被告人身份证及违法犯罪查询情况说明、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及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保险单、被害人叶X球、冯X生的疾病诊断书、被害人吴X国身份材料及死亡医学证明书、交通事故谅解书、额外补偿协议、收条及确认书等书证,证人李X军、曾X珍、也X泉、王X祥、邓X、袁X虎、何X平、陈X山的证言,被害人冯X生、叶X球的陈述,被告人许昌义的供述和辩解,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韶公(司)鉴(尸)字(2015)33号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韶公(司)鉴(损)字(2015)4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粤法正司鉴所(2015)痕鉴字第155号、156号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意见书,广东北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北司鉴所(2015)毒检字第171号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报告书,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三大队韶公交高乐认字(2015)第A000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三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许昌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告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属自首、认罪态度好、是初犯、偶犯、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符,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许昌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天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黄文勇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曹纾妃第1页共4页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