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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宁民二初字第63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09-11

案件名称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告西藏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华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青藏国际会务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海省西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西藏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华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青藏国际会务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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