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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沈铁西民四初字第50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08-12

案件名称

原告曲铁虎诉被告邵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曲铁虎,邵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沈铁西民四初字第504号原告曲铁虎,男,汉族,1950年1月25日出生,住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川街。被告邵凯,男,汉族,1989年8月3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北四经街28号。本院在审理原告曲铁虎与被告邵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曲铁虎撤回起诉。代理审判员 陈 赫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崔立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