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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民初字第50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王亚军与李彦刚、顾兵群、河北保定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新民初字第508号本院2015年5月12日对原告王亚��与被告李彦刚、顾兵群、河北保定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新民初字第508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本院(2015)新民初字第508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页、第三页中的“李彦钢”更正为“李彦刚”。审判员  郭振英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张 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