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侯民初字第229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12-17
案件名称
原告王利娟诉被告朱洪、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利娟,朱洪,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全文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武侯民初字第2294号原告王利娟。被告朱洪。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锦城支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德凤。上列当事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109270.31元。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案相关情况一、无争议事项(一)2014年3月28日晚,朱洪驾驶川A8X5**车辆与欧正强驾驶的川A424**车辆相撞,相撞后,欧正强所驾车辆又与唐朝平驾驶的川A9H1**号车辆相撞,造成川A424**车辆驾驶员欧正强、乘客王利娟、欧诗羽、川A8X5**车辆驾驶员朱洪受伤,三车受损。事发后,欧正强、王利娟、欧诗羽三人被送至医院治疗,朱洪自行到医院检查。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洪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二)王利娟住院93天,共计花去医疗费72681.94元。出院医嘱载明,加强营养、全休2月。2014年10月28日,经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鉴定,王利娟伤情属两处10级伤残。朱洪为欧正强、王利娟、欧诗羽三人垫付费用共计28万元。(三)朱洪系川A8X5**车辆登记所有权人,该车在平安财险锦城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50万元及不计免赔率。欧诗羽系王利娟女儿,于2013年10月24日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出生。(四)王利娟放弃在本案中主张续医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王利娟放弃对唐朝平及川A9H1**车辆投保的保险机构在交强险无责赔偿范围内要求赔偿的权利。各方当事人对王利娟以下损失金额无异议:医疗费72681.9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90元,营养费1860元,误工费11582.1元,护理费7440元,交通费300元。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扣除20%的自费医疗费用不予理赔;欧诗羽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17年;朱洪垫付的费用在王利娟的损失中抵扣10万元;交强险无责赔偿的金额不在王利娟的损失中抵扣。二、争议的事项及对争议事项的认定(一)残疾赔偿金。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晋阳派出所出具证明,证实欧正强、王利娟夫妻自2010年5月20日起至今暂住于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吉富村三组。故本院认定王利娟居住于城镇,其残疾赔偿金应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王利娟之女欧诗羽出生于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事故发生时仅5个月大,尚在哺乳期内,可推知其随母亲王利娟生活,故其被扶养人生活费亦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三)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认定4000元。判决结果因朱洪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故其应对王利娟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川A8X5**车辆在平安财险锦城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限额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平安财险锦城支公司应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王利娟因交通事故遭受的损失总额为165144.35元(各项损失金额明细见附表)。平安财险锦城支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150607.96元(165144.35元-医疗费自费14536.39元),剩余14536.39元由朱洪承担。朱洪已垫付100000元,还应获返85463.61元。平安财险锦城支公司应当赔偿王利娟65144.35元,向朱洪支付85463.61元。王利娟其它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王利娟65144.35元;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朱洪85463.61元;三、驳回原告王利娟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72.5元,由被告朱洪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此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杜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彭怡附:赔偿项目表赔偿项目金额计算公式医疗费总额72681.94元72681.94元×20%自费14536.3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90元30元/天×93天营养费1860元护理费7440元80元/天×93天误工费11582.1元75.7元/天×153天残疾赔偿金49209.6元22368元/年×20年×11%交通费3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5280.71元16343元/年×17年×11%÷2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酌情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