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中行监字第002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06-10
案件名称
蒋万和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行政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再 审 申 请 通 知 书(2015)二中行监字第0024号蒋万和:你为要求确认被申请人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协助并压制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本院(2015)二中行诉终字第5号行政裁定,以二审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阻拦法院强制执行、二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院二审维持不予受理的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综上,你对本案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对你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