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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牟行审字第77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06-20

案件名称

中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朱利涛、张园园一审行政裁定书doc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中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朱利涛,张圆圆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牟行审字第77号申请执行人中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刘须峰。被执行人朱利涛,男,1987年5月8日出生。被执行人张圆圆,女,1989年9月3日出生。申请执行人中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牟人口征字第05-021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本院认为,被执行人违反《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申请执行人作出的征收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2014)牟人口征字第05-021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准予强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王文胜审 判 员  张瑞颖人民陪审员  朱学民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张建霞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