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民初字第2357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郑某甲与郑某乙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安民初字第2357号原告郑某甲,女,1974年9月22日生,汉族,住福安市。被告郑某乙,男,1968年11月9日生,汉族,住福安市。原告郑某甲与被告郑某乙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春香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5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某甲、被告郑某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郑某甲诉称,1992年10月,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之后便按农村习俗进行婚礼。原、被告于1993年10月20日生育婚生女郑某丙,于1995年8月20日生育婚生子郑某丁,俩子女现已成年,能独立生活。2007年8月23日,双方在福安市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字号为闽安民婚结字第x号。因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婚前双方缺乏全面了解便草率举行婚礼,婚后被告经常无故殴打原告,对家庭不负责任。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故于2012年5月分居生活至今。2014年9月,被告郑某乙在福安市坂中乡世纪星幼儿园当保安,与该幼儿园食堂买菜的一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伤害了原告的感情。原、被告现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1.准予原、被告离婚;2.诉讼费由被告郑某乙负担。被告郑某乙辩称,其不同意与原告离婚。其与原告在尤溪县中仙乡认识后,经过半年多的恋爱,原告于1992年12月跟随其回家共同生活,双方于1993年10月20日生育女儿郑某戊。1993年下半年,原告开始在湖坪村担任代课老师。1995年8月20日,原、被告生育儿子郑某丁。1996年,在原告郑某甲的要求下,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双方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还在福安市范坑乡上坪村丹丘头建了一套二层的房子。房子建后一年,原告代课下岗,双方一同到福安打工,经过几年的努力,于2006年在福安市坂中乡湖口变电所建了一套三层的房子。之后,原告就一直外出,对家庭和儿女不管不顾。2014年,婚生子郑某丁前往厦门读书后,其在福安市坂中乡世纪星幼儿园当保安,该幼儿园的老师对其以礼相待,并非向原告所述的与幼儿园食堂买菜的女子有不正当关系。其每天都有打电话给原告,但原告都拒接,连过年都没有回家,现原告诉至贵院,要求与其离婚,肯定是原告有外遇。原告诉状上所述不是事实,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其家人及儿女都不同意其与原告离婚。经审理查明,原告郑某甲与被告郑某乙认识后,便开始恋爱并同居生活。双方于1993年10月20日生育女儿郑某丙,于1995年8月20日生育儿子郑某丁,现俩子女均已成年。2007年4月29日,双方在福安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字号为闽安民婚结字第x号。以上事实,有原、被告的庭审陈述及由原告提供的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据予以证实。被告郑某乙对原告提供的以上证据均无异议,经本院审查,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原、被告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现引起双方婚后矛盾的主要原因在于原、被告没有妥善处理家庭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敬互谅的精神,珍惜已建立起的夫妻感情,是有和好的可能。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告的诉求不予准许。另诉讼费用的负担,系属法院职权范围之事项,本院依当事人在本案中承担的责任进行分配,毋需当事人主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不准原告郑某甲与被告郑某乙离婚。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45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22.5元,由原告郑某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案件受理费用缴纳办法:到本院领取福建省财政厅印制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至迟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到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按主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刘春香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书记员吴进阳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