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石港民一初字第00070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11-13
案件名称
王某与吕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吕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石港民一初字第00070号原告王某。被告吕某。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吕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王某于2015年5月27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王某负担。审判员 阮珊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刘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