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庐江执字第0031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05-04
案件名称
陈谊、孙小惠与被执行人徐济胜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庐江执字第0031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谊、孙小惠与被执行人徐济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徐济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2014)庐江民一初字第03725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徐济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