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泰高民初字第0134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5-09-06
案件名称
王金泽与南京新生代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金泽,南京新生代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上海荣兴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