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民初字第509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7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北京德易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吕鹤然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5096号原告北京德易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吕鹤然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诉讼费七十元由原告北京德易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郭晓利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王娈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