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灵执字第00213号
裁判日期: 2015-05-26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胡亚维与张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灵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灵璧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胡亚维,张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灵执字第00213号申请执行人胡亚维,男,1990年生,汉族,住安徽省灵璧县。被执行人张亚,男,1984年生,汉族,住安徽省灵璧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亚维与被执行人张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灵璧县人民法院(2014)灵民初字第0266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代理审判员 李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尤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