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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双执字第18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6

公开日期: 2015-06-12

案件名称

卢永河与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双执字第185号申请执行人卢永河。被执行人邓东。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湖南省双牌县(2014)双民初字第40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卢永河与执行人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邓东于2015年5月25日与申请执行人卢永河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向申请执行人卢永河给付了借款本金20000元,双方同意该案作和解结案处理。现通知如下: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双民初字第40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审判长  唐清群审判员  袁群辉审判员  蒋高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刘 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