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永冷刑初字第16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6

公开日期: 2015-06-30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杨某开设赌场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永冷刑初字第165号公诉机关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男,1984年2月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3月13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被该局决定监视居住。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以永冷检刑诉(2015)16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同时向本院提交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由审判员罗青青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唐花、人民陪审员赵文复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宋敏杰担任庭审记录。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幼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2月18日,被告人杨某在冷水滩区河西虎岩公园对面西区路口红绿灯口的民房二楼开设一电玩室,内有17台牌机、1台捕鱼机供人赌博,一直营业到3月10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杨某于2015年3月10日被当场抓获。该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提请法庭依法判处。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视听资料、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等证据,以证实其主张。被告人杨某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8日,被告人杨某在冷水滩区河西虎岩公园对面西区路口的民房二楼开设一电玩室,内有17台牌机、1台捕鱼机供人赌博。2015年3月10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将杨某当场抓获。另查明,被告人杨某因为赌博提供条件于2015年3月11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决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上述事实,有证人禹某某、杨某某、周某、杨某、周某某、刘某某、郭某某、肖某某的证词,辨认笔录,刑事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户籍证明,抓获经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光盘,被告人杨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予以证实,经庭审质证核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罗青青审 判 员  唐 花人民陪审员  赵文复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代理书记员  宋敏杰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