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雨法响民初字第792-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6
公开日期: 2015-08-06
案件名称
张铁军与戴分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铁军,戴分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雨法响民初字第792-1号原告张铁军,男,1976年8月9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雨湖区。被告戴分牛,男,1982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雨湖区。原告张铁军与被告戴分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铁军于2014年12月3日向本院起诉,因原告张铁军未按规定向本院足额缴纳诉讼费,也未向本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长 陈璐璐代理审判员 朱 令人民陪审员 潘红艳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代理书记员 陈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