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曾某某信用卡诈骗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被告人曾某某信用卡诈骗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笔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第4页第2行“罚金人民币二元”更正为“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代理审判员 许 奕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谢玉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