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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曾某某信用卡诈骗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被告人曾某某信用卡诈骗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笔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2015)丰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第4页第2行“罚金人民币二元”更正为“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代理审判员 许 奕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谢玉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