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20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6-06
案件名称
王定荣与段大凤、张好龙相邻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王定荣,段大凤,张好龙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
全文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20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定荣。委托代理人韩海英。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段大凤。委托代理人张犇,上海市锦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好龙。委托代理人段大凤。上诉人王定荣因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4)虹民一(民)初字第58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段大凤、张好龙、王定荣系邻居关系,分别系上海市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1206室房屋产权人。2014年9月19日,上海江城物业有限公司出具《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一份,载明:“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业主/使用人):经查,你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原结构漏空防盗门改为全封闭防盗门。上述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现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请你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予整改。”同日,上海江城物业有限公司丰镇管理处出具《违法建筑处置情况报告单》一份,载明:“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房管办、街道办事处:经本物业服务企业查实,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原始结构漏空防盗门改为全封闭防盗门。上述行为违法了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物业企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已于2014年9月19日书面通知其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因阻、制止无效,现报告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014年11月3日,江湾镇街道丰镇路第二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载明:“2014年9月中旬,我辖区内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因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更换防盗门一事,引发双方矛盾,经我丰二居委调委会多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特此情况说明。”现段大凤、张好龙以王定荣将上海市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朝外开启的镂空防盗门改为朝外开启的全封闭的防盗门,对段大凤、张好龙的通行造成妨碍为由,故诉至原审法院要求王定荣将上海市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现朝外开启的全封闭防盗门改成原结构的镂空防盗门。审理中,双方各执己见,调解不成。原审法院认为,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及日常生活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王定荣所安装的朝外开启的全封闭的防盗门,给段大凤、张好龙的正常通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现段大凤、张好龙方要求王定荣将朝外开启的全封闭防盗门改成原结构的镂空防盗门,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王定荣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上海市新市北路XXX弄XXX号XXX室现全封闭的防盗门改为原结构的镂空防盗门。原审法院判决后,上诉人王定荣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家的防盗门在走廊到底顶端,被上诉人正常通行根本不可能走到上诉人房门前,所以上诉人的防盗门对被上诉人的通行没有任何影响。上诉人没有对被上诉人构成侵权,被上诉人无权起诉,被上诉人完全处于私心报复而提起诉讼。原审法院的判决没有依据,要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请。被上诉人段大凤、张好龙辩称:上诉人的防盗门安装在公共通道,且距离其家窗户较近,影响其通行、清理窗户。原审法院的判决正确,要求维持原判。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根据本案查明事实,上诉人安装的朝外开启的全封闭的防盗门,给被上诉人的通行及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故被上诉人诉请要求上诉人进行整改、恢复原结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由上诉人王定荣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卞晓勇审 判 员 邬 梅代理审判员 王海晶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朱 艳附:相关法律条文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