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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硚口民三初字第0011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周全与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全,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硚口民三初字第00112号原告周全。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王颖、罗昭晖,均系湖北京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解放大道391-5号。负责人闵坦,系该中心主任。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吴建利,系该中心副主任。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余建军,系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周全与被告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腾退纠纷一案中,原告周全于2015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周全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全撤回起诉。依法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原告周全负担。审判员 毛 丽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金丽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