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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荣平安申请陈贵山、闫竹青为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沁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沁阳市人民法院工作笔录申请人荣平安申请被申请人陈贵山、严竹青为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因申请人荣平安于2015年5月25日向法庭提交撤回诉前保全申请书,以与二申请人和好解决为由,申请撤回诉前保全,本院认为,申请人荣平安申请撤回诉前保全申请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不再另行制作裁定文书。审判员 赵清太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二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