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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解执字第27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12-01

案件名称

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崔红心冻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解执字第276号申请执行人: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崔红心。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4)解民二金初字第9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5月12日前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崔红心在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白作信用社的账户存款各230000元。执行员  王高升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齐 鑫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