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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连民再终字第0000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6-05-28

案件名称

侍其昌与范开军确认合同有效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钱松芝,侍其昌,范开军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连民再终字第00006号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钱松芝(系范开军母亲),农民。委托代理人:李佃军,江苏苍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侍其昌,农民。委托代理人:肖义,江苏润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开军,农民。委托代理人:殷成刚,江苏同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钱松芝与被上诉人侍其昌、范开军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1日作出(2013)灌民初字第011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2014年7月11日作出(2014)灌民监字第00002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追加钱松芝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于2014年11月24日作出(2014)灌商再初字第00003号民事判决。钱松芝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钱松芝及其委托代理人李佃军,被上诉人侍其昌及其委托代理人肖义,被上诉人范开军及其委托代理人殷成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1、原审被告范开军与原审原告侍其昌系前后排邻居;为方便两家重新建房,经社区居委会调解,2011年8月4日,双方签订“宅基地调整协议书”约定:一、根据宅基地东西实际长度,以宅基使用证为准,两家各一半,侍其昌在东边、范开军在西边;二、调整后,东边范开军房屋在西沟动土时,开始拆除,东边侍其昌暂时不动,有自己建房;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从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谁违约要付违约金伍万元。灌云县龙苴镇龙苴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陶明超、李德国、刘书祥等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社区居委员会印章。2、协议签订后,侍其昌拆除两间西屋,范开军在其上新建楼房,并于2012年农历8月18日入住。后侍其昌要求范开军拆除其调换的宅基地上的两间房屋便于侍其昌建房时,范开军以该宅基地及地上的两间房屋属其母亲钱松芝所有为由予以拒绝。3、范开军母亲钱松芝对该协议不知情,涉案宅基地上的两间堂屋系钱松芝所有,现由钱松芝居住。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原审认为:原审原告侍其昌与原审被告范开军签订的宅基地调整协议书中涉及的宅基地及房屋不属范开军使用和所有,范开军签订该协议时,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钱松芝并不知情,事后也未追认,范开军处分不属自己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行为无效,遂判决驳回侍其昌的诉讼请求。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原审原告侍其昌明确其诉讼请求为要求确认其与原审被告范开军签订的宅基地调整协议合法有效,并要求范开军承担违约金5万元。原审被告范开军未作答辩。第三人钱松芝亦未作陈述。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再审查明:对原审查明的第1、2项事实予以确认。此外,对于原审被告范开军在原审中提供的盖有“灌云县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印章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问题,经查,2013年5月7日,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称,在1998年3月10日未发过此证,在1998年期间所用印章为“灌云县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2014年4月10日,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出具证明称,该站在1998年间,用章是“龙苴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和“灌云县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从2002年才使用“灌云县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印章。上述事实,有原审原告侍其昌举证的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及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出具的证明,及原审原告陈述等证据为证。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预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案原审认定涉案房屋不属范开军所有,其无权处分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以此为由判决侍其昌与范开军签订的宅基地调整协议无效,与上述法律规定相悖,应予纠正。另一方面,灌云县龙苴镇政府及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出具的证明足以认定第三人钱松芝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系伪造。原审以该证书为依据认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为钱松芝,属认定事实错误。综上,原审原告侍其昌与原审被告范开军之间签订的宅基地调整协议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因范开军已明确表示不按协议履行合同义务,因此侍其昌依据协议约定,要求范开军承担违约金5万元的诉求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遂判决:一、撤销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2013)灌民初字第0111号民事判决;二、原审原告侍其昌与原审被告范开军之间签订的宅基地调整协议合法有效;三、限原审被告范开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审原告侍其昌违约金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上诉人钱松芝上诉称:1、原审法院仅凭“2013年5月7日,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即认定“上诉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系伪造,认定涉案房屋所有权人为上诉人属事实认定错误”。一是上诉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并非上诉人伪造,而是上诉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二是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证实2002年才使用灌云县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印章,表明上诉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印章系真实的,至于该证上落款时间并不能改变物权的性质;三是农村宅基地的取得系依据特定的社员身份取得的,其取得有历史和社会依据的,即便未取得相关证书,也不能否认其取得的法定性。故原审法院仅凭落款时间即否认上诉人拥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显属事实认定错误。2、宅基地调整协议内容清楚表明两被上诉人互换的为两被上诉人的宅基地,并不包括上诉人的宅基地,而原审法院却将本案的上诉人的宅基地纳入范围,明显与两被上诉人的合同内容相违背。3、依据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等方式,上诉人依法取得涉案房屋及宅基地并无不当。至于原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涉案不动产物权认定明显不当。本案两被上诉人之间的协议并未实际履行,被上诉人侍其昌至此也未按协议内容履行,被上诉人范开军并未违约,故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明显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被上诉人侍其昌、范开军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经再审查明:原审再审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再审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被上诉人侍其昌与被上诉人范开军签订的宅基地调整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经审查,侍其昌与范开军签订协议后,侍其昌根据协议约定,将自家房屋拆除后的宅基地交由范开军建了新房,范开军未按约履行协议。上诉人钱松芝提供一份加盖“灌云县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印章的城镇房屋所有权证,主张涉案宅基地调整协议中的房屋及宅基地归其所有。灌云县龙苴镇政府及龙苴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出具的证明证实,并经公安部门核查,该证书系伪照证件,故上诉人钱松芝称其为涉案房屋及宅基地所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再审认定被上诉人侍其昌与被上诉人范开军签订的宅基地调整协议合法有效,判决被上诉人范开军支付被上诉人侍其昌违约金5万元并无不当。综上,原审法院再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案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零七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灌云县人民法院(2014)灌商再初字第00003号民事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钱松芝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李 利审判员 刘 浦审判员 朱立刚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刘明伟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