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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雨民一初字第00460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9-14

案件名称

任家锁诉马鞍山市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家锁,马鞍山市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雨民一初字第00460号原告:任家锁,男,1955年2月2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徐文东,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林彬,安徽林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马鞍山市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法定代表人:王士明,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高文波,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任家锁诉被告马鞍山市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胡存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祖婷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