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执字第0023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9-16
案件名称
沈子星申请执行胡宗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东执字第00234号胡宗报:本院已立案受理沈子星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前,按照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2015)东民一初字第00896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