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博民初字第739-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徐光坤与王玉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博民初字第739-1号原告:徐光坤,无业。被告:王玉林,成年,博山区园林局退休职工。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光坤诉被告王玉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刘盛炅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张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