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勃青民初字第4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7-16
案件名称
原告马XX诉被告马X、马X、马X、马X、马X、马X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勃利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勃利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X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勃青民初字第41号原告马X,男,汉族。委托代理人马XX,男,汉族。被告马X,男,汉族。被告马X,男,汉族。被告马X,男,汉族。被告马X,男,汉族。被告马X,女,汉族。被告马X,男,汉族。原告马XX诉被告马X、马X、马X、马X、马X、马X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帅立彬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XX及其委托代理人马XX,被告马X、马X、马X、马X、马X、马X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马XX诉称,我今年80岁,与妻子(已去世)共生育6个子女,现与马骏一起生活。因年龄已大,身体欠佳,患有胆囊炎、胆结石、冠心病等多种疾病,已丧失劳动能力。2015年4月10日因胆结石��性发作住院手术治疗,手术费用需6个子女负担。原来每个子女每年给付300.00元赡养费,现在根据身体状况和生活费用的增长,已远远不够需求。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6被告增加赡养费到每人每月200.00元,同时支付此次住院治疗的医药费每人7,000.00元。被告马X辩称,老人的赡养费我们都拿一分钱不少,不能说我们不养老人。要是不够可以和我们说没必要这样。再一个老人自己还有钱,我们家庭都不富裕,住院费每人拿7,000.00元,赡养费每人每月200.00元我拿不出来,你要不上我那去我养活你。被告马X辩称,我没什么说的,法院怎么判怎么算。被告马X辩称,我没意见,法院怎么判怎么算。被告马X辩称,我可以赡养老人,老人如果与我共同生活费用我自己承担,不用其他人负担。被告马X辩称,诉讼请求太高我达不到,因为老人有5个儿子,用不着我这个女儿。被告马X辩称,诉讼请求有点太高了,我承受不了。经审理查明,原告马XX与妻子(已去世)共生有6个子女即本案6被告,现原告与被告马X共同生活。原告有承包田1.01垧,其中好地4.8亩,次地5.3亩,现4.8亩土地以每亩900.00元转包给烤烟种植户。原告提出土地转包费用正常价每垧不超过5,000.00元,除被告马X认为超过5,000.00元之外,其余5被告均认可每垧地5,000.00元转包费价格。原告还有每年粮食直补款近1,000.00元及老年人补贴近2,000.00元的收入。2015年前,6被告每人每年给付原告赡养费300.00元。2015年4月10日,原告因胆结石急性发作住院手术治疗,支付住院期间各种费用27,888.04元,医疗保险部门报销13,710.00元,实际支付14,178.04元。以上为本案事实。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原告有土地转包费及粮食直补和老年人补贴等收入,但土地转包费的收入应按当地正常的价格来计算,转包给烤烟种植户的费用较高,但这只是暂时的,不能做为长期的价格标准来计算。本院认定原告的土地转包费收入每垧每年5,000.00元,粮食直补和老年人各种补贴共计3,000.00元,原告的年收入8,000.00元。2014年黑龙江省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为6,813.60元,且这一数字逐年在增长。原告已年近80且身体多病,每年8,000.00元的收入已不足以支付生活费和治疗费用,应该增加赡养费的数额。但每人每月200.00元赡养费的请求过高,应按每人每月100.00元为宜。原告住院治疗期间的各种费用27,888.04元,扣除医疗保险部门报销13,710.00元,实际支出为14,178.04元,被告每人应负担2,363.00元(14,178.04元÷6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马X、马X、马X、马X、马X、马X每人每年给付原告马XX赡养费1,200.00元,此款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给付,每年的6月30日12月31日各给付一次;二、被告马X、马X、马X、马X、马X、马X每人给付原告马XX住院治疗费用2,363.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马X、马X、马X、马X、马X、马X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帅立彬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姜 超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