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高行监字第1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5-09-19
案件名称
陈有福诉马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一案申请再审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云高行监字第15号陈有福:你因诉马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一案,不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3)文中行立初字第7号行政裁定和本院(2013)云高行终字第58号行政裁定,以你的土地未经达成征地协议便被征收、你一直在找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在2012年11月才收到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故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间为由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一二审裁定,支持你的一审诉讼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你的土地于2006年被征收,2010年3月、4月土地被挖掘、平整,你知道土地被挖掘、平整的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你于2012年11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原判所作裁定正确,你的再审申请,本院不予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你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望你息诉服判。特此通知。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