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昌民初字第0748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5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韩泊与张建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年昌民初字第07484号原告韩泊,男性,年龄26。被告张建飞,男性,年龄26。本院在审理原告韩泊诉被告张建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王 磊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峥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