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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前民执字第8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3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志忠支付令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前民执字第85号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志忠: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督字第143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5年1月4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5年1月16日向被执行人张志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张志忠现将借款30000元及利息执行完毕,执行费3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特此告之执行员 :王丽颖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立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