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前民执字第8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3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志忠支付令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前民执字第85号前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志忠: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督字第143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5年1月4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5年1月16日向被执行人张志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张志忠现将借款30000元及利息执行完毕,执行费3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特此告之执行员 :王丽颖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立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