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城刑初字第47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2
公开日期: 2015-08-25
案件名称
方国刚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方国刚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城刑初字第471号公诉机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方国刚,无业。2007年5月23日,因犯抢劫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1年12月1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本院撤销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5年1月29日因吸毒被青岛市城阳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5年2月13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青岛市城阳区看守所。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青城阳检刑诉(2015)3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国刚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4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毕素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方国刚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某日晚,被告人方国刚在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秦家小水村一小区东面黑龙江路上,卖给秦某某200元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方国刚被传唤到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国刚贩卖毒品,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系累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并提交了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发破案经过、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尿液提取笔录、现场检测报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户籍证明、刑事判决书等证据。被告人方国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无辩解。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认为,被告人方国刚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方国刚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综上,考虑到被告人方国刚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前科劣迹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方国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不得假释。(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13日起至2016年2月12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毛晓磊人民陪审员 王雪梅人民陪审员 郭 潇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周珊珊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存在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