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辛刑初字第00053号
裁判日期: 2015-05-22
公开日期: 2015-08-12
案件名称
聂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辛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辛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聂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辛刑初字第00053号公诉机关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聂某,农民。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1月6日被辛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1月13日由辛集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押于辛集市看守所。辩护人牛开钦,系河北翊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以辛检公诉刑诉(2015)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聂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3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立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聂某及辩护人牛开钦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月5日6时30分,被告人聂某(驾驶证号:××)驾驶冀E×××××小型轿车沿某线由北向南行驶至79公里处时,与一行人(无名男氏)相撞,造成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聂某驾车逃逸。经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聂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无名氏无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聂某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聂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5日6时30分,被告人聂某(驾驶证号:××)驾驶冀E×××××小型轿车沿某线由北向南行驶至79公里处时,与一行人(无名男氏)相撞,造成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聂某驾车逃逸。经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聂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无名氏无责任。另查明,本案被害人经公告查找未能找到尸源,无法查明被害人身份。被告人聂某所驾驶的冀E×××××小型轿车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诺待本起事故找到相关损害赔偿权利人一方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正常赔偿;被告人聂某也保证确定尸源找到被害人继承人后积极赔偿,并提交书面保证书一份。并提供邢某、牛某二人作为担保人,如找到相关损害赔偿权利人一方后被告人聂某不能赔偿,二保证人将依法替聂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道路交通事故照片、现场图、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辛公交认字(2015)第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情况说明、机动车保险单、都邦财险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承诺函、户籍证明信、到案经过、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查找尸源公告、河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冀公物证鉴DNA字(2015)9号法庭科学DNA检验报告、未知名尸体信息、侦查说明,被告人聂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车体痕迹检验记录、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辛集市公安局公冀辛物证鉴尸检字(2015)001号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以及保证书、担保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聂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被告人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以内处以适当刑罚。在对被告人的量刑过程中,本院充分考虑到以下量刑情节:被告人聂某自愿认罪,并承诺确定被害人身份找到被害人近亲属后积极赔偿损失,被告人聂某驾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作出承诺找到被害人近亲属后正常理赔,并提供担保人二人以确保被害人损失得到赔偿,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聂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被告人的刑罚。被告人聂某系初犯、过失犯罪,犯罪的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聂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长 董刚谦审判员 段艳晓审判员 赵根壮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路冬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