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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中刑监字第00763号

裁判日期: 2015-05-22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龚××敲诈勒索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二中刑监字第00763号郭××:你因龚××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对本院(2012)二中刑终字第2080号刑事裁定书不服,以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龚××无罪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原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原裁定认定龚××犯敲诈勒索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本院予以维持。综上,本院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