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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丰民初字第0428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2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高×1与高×2等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丰民初字第04289号本院2015年4月29日对高×1、高×2、高×3、高×4、高×5、刘×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案号应为(2015)丰民初字第04289号。审 判 长  刁 彤人民陪审员  郭春萍人民陪审员  韩阳琴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王蓉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