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丰民初字第0428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2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高×1与高×2等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丰民初字第04289号本院2015年4月29日对高×1、高×2、高×3、高×4、高×5、刘×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案号应为(2015)丰民初字第04289号。审 判 长 刁 彤人民陪审员 郭春萍人民陪审员 韩阳琴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王蓉梅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