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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前民执字第1587号

裁判日期: 2015-05-22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王会军与刘忠国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前民执字第1587号王会军刘忠国: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初字第2838号判决书,申请执行健康权��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12月17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4年12月30日向被执行人刘忠国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刘忠国现将执行款3317元、案件受理费250元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王会军,并承担执行费65元至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王丽颖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刘立成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