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前民执字第1587号
裁判日期: 2015-05-22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王会军与刘忠国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前民执字第1587号王会军刘忠国: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前民初字第2838号判决书,申请执行健康权��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12月17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4年12月30日向被执行人刘忠国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刘忠国现将执行款3317元、案件受理费250元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王会军,并承担执行费65元至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王丽颖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刘立成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