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郾行执字第0014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07-22
案件名称
漯河市郾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张继红、董雪英行政征收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行执字第00146号张继红、董雪英:漯河市郾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你们行政征收一案,本院已经立案受理。因你们未履行生效行政征收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限你们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按照郾人口征(2014)07032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的,本院予以强制执行。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