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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邓法执字第65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汕头杜力顿涂料有限公司与郭书岗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邓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汕头杜力顿涂料有限公司,郭书岗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邓法执字第659号申请执行人:汕头杜力顿涂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允民,系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崇普,男,河南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郭书岗,男,汉族,生于1978年3月。住邓州市。本院在执行汕头杜力顿涂料有限公司与郭书岗为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书岗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汕头杜力顿涂料有限公司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2)邓法民初字第265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功俄审判员  陈 磊审判员  刘丰超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张晓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