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秀刑初字第17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6-01-12
案件名称
伍人文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伍人文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
全文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秀刑初字第179号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伍人文,男,1978年9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0年9月1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十二天,同日刑满释放。2015年3月15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海口市第二看守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海秀检公诉刑诉(2015)1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伍人文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5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嘉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伍人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15日11时20分许,购毒人员李某与被告人伍人文电话联系购买毒品,双方约定在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生路1388KTV门口进行交易。稍后,在上述地点,伍人文将1小包毒品以580元的价格贩卖给李某。交易完毕后,公安民警当场将两人抓获,民警从伍人文身上缴获毒资580元、作案工具手机1部,从李某身上收缴其向伍人文购买的毒品1小包。经鉴定,该1小包毒品含海洛因成分,净重0.9616克。另查明,2010年9月1日,被告人伍人文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十二天,并处罚金1000元,同日刑满释放。上述事实,被告人伍人文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示证、质证的扣押物品清单、常住人口信息、到案经过等书证,证人李某的证言,被告人伍人文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辨认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伍人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非法贩卖含海洛因成分的毒品0.961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伍人文犯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伍人文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毒品之罪,是累犯及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伍人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本案存在特情引诱情节,可酌情对被告人伍人文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伍人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3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14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二、扣押在案的毒品及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陈斌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陈婷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