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延刑初字第183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06-30
案件名称
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延刑初字第183号公诉机关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男,1979年10月2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15年4月17日被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5月18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以延检诉刑诉(2015)1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5月14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凌、被告人周某到庭参加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30日15时50分许,被告人周某驾驶车牌号为闽H×××××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由福州沿316国道往南平市区方向行驶,行至国道316线149KN+600M路段时,未按规定与同车道前方行驶的无牌三轮汽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釆取避让措施不及,导致其驾驶的闽H×××××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左前保险杆及大灯处撞向无牌三轮汽车右后方,造成无牌三轮汽车驾驶员陈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周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陈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及其车辆所属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90358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机动车扣押及返还物品清单、被告人周某的户籍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及情况说明、案发时闽H×××××货车车速及GPRS定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及赔偿金额凭证、证人魏某、俞某证言、现场勘查笔录、车辆检验鉴定意见、车辆碰撞痕迹及状态鉴定意见、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及尸检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未与同向前方行驶的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又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代理审判员 李素昱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林 征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