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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金义商初字第198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08-20

案件名称

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金义商初字第1989号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炼新。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庆哲。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25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独任审判,于2015年5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炼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起诉称:2013年6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年度采购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由英国生产的DEEPSEA控制模块,并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2013年年底,双方将供货协议延长至2014年年底。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被告出现未及时付款情况,原告仍及时发货。���双方调整不同型号的价格,被告仍向原告发送采购订单。2014年第四季度,被告付款存在严重违约,原告停止发货并催款。截止目前,被告尚欠货款22013元。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22013元及逾期利息3850.67元。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作答辩也未提供证据。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2013年度采购协议》一份、《2014年度采购协议》复印件一份、调价传真件一份、采购订单传真件六份、出库单五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五份,证明被告向原告购买控制模块及双方约定价格、付款时间,被告欠原告货款22013元并由被告承担因延期付款的逾期利息3850.67元的事实。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视为对上述证据放弃抗辩和质证的权利。原告举证与其陈述可相互印证,本院对上述证据的证明力予以确认。经审理,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3年6月,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购买控制模块,双方约定:付款期限为90天账期,从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原告提供增值税发票之日起计算付款期;如逾期,应支付超期后按每天千分之一的货款逾期利息;双方还约定了合同期限、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签订之后,原告根据被告的采购订单向被告分批次进行发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为2201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850.67元。该款被告至今未付。为此,原告于2015年3月25日诉至本院。本院认为,买受人应当及时支付货款。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各方应依约履行。被告浙��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货款22013元属实,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上述款项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应当及时予以支付;未及时支付的,应按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双方约定的计算方式,上述货款算至起诉之日止的违约利息为3850.67元,被告也应支付。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业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22013元及逾期利息3850.6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元,由被告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同时预交上诉费446元,具体数额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至迟不得超过上诉期限届满后的7日内;上诉费汇入单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预收户;汇入帐号:19699901040004090000010600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或直接交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室。逾期不缴纳,按自动放弃上诉处理)。审判员 叶 飞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石丽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