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钟祥民一初字第0008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曾祥松与钟祥市华美纺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钟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祥松,钟祥市华美纺织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钟祥民一初字第00088号原告曾祥松。委托代理人王小云(特别授权代理),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涛(特别授权代理),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钟祥市华美纺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成群(特别授权代理),湖北飞奥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代理人陈福美(特别授权代理),该公司副总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曾祥松诉被告钟祥市华美纺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发现本案与本院已受理的原告钟祥市华美纺织有限公司诉被告曾祥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有关联性,均是对钟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钟劳人裁(2015)06号裁决书不服提起的诉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应将两案件合并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曾祥松诉钟祥市华美纺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合并到本院已受理的(2015)鄂钟祥民一初字第00086号钟祥市华美纺织有限公司诉曾祥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审理。审判员 徐先金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杨玉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