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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民初字第01780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单永淑与王玉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单永淑,王玉瑶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海民初字第01780号原告单永淑。委托代理人刘世宽,江苏董运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玉瑶,(转王玉瑶)。原告单永淑与被告王玉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杨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单永淑及其委托代理人刘世宽、被告王玉瑶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单永淑诉称,2012年5月,被告王玉瑶以办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整,但一直不能按约归还。后双方于2014年4月27日经对账确认,被告共计借款本息28万元整。此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不归还所借款项及利息。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王玉瑶偿还原告借款28万元及相应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等全部费用。被告王玉瑶辩称,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借款是事实,请求原告给予一年还款时间,其他按照原告诉求履行义务。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被告王玉瑶以办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整,但一直不能按约归还。后双方于2014年4月27日经对账确认,被告共计借款本息28万元整。此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不归还所借款项及利息,后诉至法院,被告虽愿意还款,但提出因为现在经济状况比较困难,希望请求原告给予一年还款时间。上述事实,有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的陈述,原告举证借条1份,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1份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原告单永淑与被告王玉瑶借贷关系,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被告未能还清借款,原告要求其偿还借款、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玉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单永淑借款本息人民币28万元及2014年4月27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本金相应产生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王玉瑶承担由本案产生的相关费用。案件受理费55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玉瑶承担,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账号:44×××94)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5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告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审判员 杨 军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孙艳薇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附录一、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二、上诉须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上诉事项告知如下:当事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上诉及相关权利、义务。上诉人上诉时未交纳上诉费的,应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同时将缴纳凭证提交本院。逾期未交纳或者未将交纳凭证提交本院的,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上诉须知与《催交上诉费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