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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鲁民初字第103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07-02

案件名称

海南辉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铁满娜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鲁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鲁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旅游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鲁民初字第1035号原告海南辉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被告铁满娜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中,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诉讼费26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王清青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李依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