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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澄滨民初字第0009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1

公开日期: 2015-10-07

案件名称

谢洪良与刘珂、钱美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洪良,刘珂,钱美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澄滨民初字第00098号原告谢洪良,1967年12月2日生。委托代理人甄扬,江苏裕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潘弋宸,江苏裕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刘珂,1986年3月20日生。被告钱美娥,1961年8月4日生。本院于2014年12月3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谢洪良与被告刘珂、钱美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谢洪良及其委托代理人甄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珂、钱美娥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谢洪良诉称:刘兴洪于2012年3月30日向他借款25万元,后偿还21万元,剩余4万元元未还。2013年1月15日刘兴洪向他借款20万元,连同未偿还的4万元向他出具了24万元的借条一张,刘兴洪的女儿刘珂作为共同借款人也签了字。次日刘珂和刘兴洪出具还款承诺书一份,并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给他。但是还款期限届满后刘兴洪和刘珂均未履行还款义务,直至刘兴洪去世。现起诉法院,要求共同借款人刘珂、刘兴洪妻子钱美娥归还借款,请判令:1、刘珂、钱美娥归还借款24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2013年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的利息);2、案件的诉讼费由刘珂、钱美娥负担。被告刘珂、钱美娥未答辩,亦未举证。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30日刘兴洪向谢洪良借款25万元,出具借条1份,约定4月20日归还。后刘兴洪归还21万元。2013年1月15日刘兴洪、刘珂向谢洪良借款20万元,并就之前剩余的4万元归并后出具24万元的借条1份。刘兴洪与刘珂均签名确认。次日、刘兴洪与刘珂共同出具还款承诺书1份,约定2013年2月5日前归还借款,过期后按每天5‰利率结算。后刘兴洪与刘珂均未归还借款,谢洪良为催讨借款起诉来院。另查明,刘兴洪2014年1月17日因死亡注销户口,其与妻子钱美娥生育子女两人,女儿刘珂1986年3月20日生,儿子刘桢1995年2月2日生。上述事实,有户籍信息证明、借条、还款承诺、承兑汇票复印件及到庭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在卷予以佐证。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刘兴洪、刘珂确认结欠谢洪良借款24万元,事实清楚,由借条予以佐证。刘珂出具24万元借条的行为,既是作为20万元借款人的意思表示,也形成了对刘兴洪4万元借款的债务加入。故谢洪良要求刘珂归还借款24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案的借款发生在刘兴洪与钱美娥夫妻存续期间,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谢洪良要求钱美娥承担还款责任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谢洪良要求刘珂、钱美娥承担逾期还款利息自2013年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的利息,不超处其依法可主张的权利范围,本院予以支持。刘珂、钱美娥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且未提供已归还借款的证据,应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刘珂、钱美娥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谢洪良借款24万元并承担自2013年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900元(谢洪良已预交),由刘珂、钱美娥负担,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公告费480元(谢洪良已预交),由刘珂、钱美娥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谢洪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5;)。审 判 员  张幸伟人民陪审员  韩福海人民陪审员  陈丽萍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陈 依第1页共4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