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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靖民初字第0274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7-02

案件名称

原告王文军与被告李玉东、李世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靖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边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文军,李玉东,李世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靖民初字第02742号原告王文军,男,汉族,农民。被告李玉东,男,汉族,农民。被告李世虎,男,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文军与被告李玉东、李世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文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予以免收。审判长  崔光全审判员  黄 勃审判员  周永东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贺新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