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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成华民初字第2045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6-06-22

案件名称

沈东与四川省尚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东,四川省尚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成华民初字第2045号原告沈东。被告四川省尚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沈东与被告四川省尚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本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原告沈东应缴纳诉讼费2676元,已预缴1338元,应补缴1338元。代理审判员  符荣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刘栖妍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