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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安执字第0008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7-28

案件名称

黄伟民与滑跃山股份返还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伟民,滑跃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长安执字第00088号申请执行人黄伟民。被执行人滑跃山。本院在执行黄伟民与滑跃山股份��还协议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黄伟民要求将将被执行人滑跃山代持的西安睿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350.83万股过户给自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裁定如下:被执行人滑跃山代持的西安睿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350.83万股变更登记在申请执行人黄伟民名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魏 华审判员 王 方审判员 李晓军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闫 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