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庐江执字第0060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5-27
案件名称
李燕敏与刘友虎离婚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友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庐江执字第00608号被执行人:刘友虎,男,1975年01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庐江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燕敏与被执行人刘友虎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友虎拒不履行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4)南民一初字第01418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刘友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