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桂行申字第29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周秀珍等431人与再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周秀珍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桂行申字第29号申诉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周秀珍等431人(名单附后)。诉讼代表人:周秀珍。诉讼代表人:雷祝红。诉讼代表人:雷秀珍。诉讼代表人:雷戟。诉讼代表人:雷世藩。周秀珍等431人因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一案,不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南市立行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上诉。本院于2014年8月21日作出(2014)桂立行终字第20号行政裁定。周秀珍等431人仍不服,于书,维持一审裁定。2014年9月25日,周秀珍等431人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本院审查认为,起诉时,周秀珍等431人起诉人的身份情况不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复决(2014)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列明申请人为431人,周秀珍等人提交的起诉状中列明有431人起诉,但在该起诉状的签名处共有590人签字摁手印,周秀珍等人称431人之外其他的签字、手印是起诉人的近亲属所为,但未能对此提供相关身份情况的证明,而且其在本案中起诉状中所列的431人是否即为桂政复决(2014)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的申请人也无法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周秀珍等431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所有431人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起诉人身份情况不明确,故不符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再者,周秀珍等431人提起的诉请中包含不同法律关系,一是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复决(2014)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违法;二是确认南宁市政府作出的《关于对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建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关于对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南征(2013)33号)、《关于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南征补(2013)33号)以及《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违法;三是撤销对尧头岭正街、尧头岭一巷、二巷、三巷、四巷集体所有农地及房屋的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规定,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起诉人周秀珍等431人的行政诉讼请求包含不同的法律关系,也不属于合并审理的情形。周秀珍等431人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的桂政复决(2014)67号行政复议决定起诉,而该行政复议决定系维持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对于上述起诉人相关身份情况的证明材料问题,起诉涉及不同法律关系且不能并案审理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不是本案适格被告问题,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释明后,周秀珍等人仍不愿补充材料,不愿变更诉讼请求及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周秀珍等431人的起诉不符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原裁定不予受理并无不当。周秀珍等431人的申请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再审立案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周秀珍等431人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程丽文审判员 曾 霞审判员 董 坚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黄利奎附周秀珍等431人名单:周秀珍、周秀凤、周建雄、雷祝红、雷焕强、雷焕燊、雷焕旭、谢爱英、卢翠民、卢淑芳、谢伟强、谢文娟、谢德标、谢德勇、谢碧霞、谢碧雄、雷凯、雷戟、雷庆萍、陆群带、雷世强、雷美珍、雷杏珍、粱莲珍、何兴林、何兴儒、凌祖馨、莫常、莫梅、凌霄、潘美新、凌志、劳增荣、劳英、苏艳珍、粱丽英、黄丽婵、庾凤英、庾海宾、庾海东、黄桂芳、杜立军、杜立冰、杜益阳、黄誉中、黄海英、黄文策、黄文瑾、莫秀娟、谢素璠、黄丽红、黄丽明、黄文兰、黄周莲、黄士昆、黄仕威、陆秀莲、杜月玲、杜月梅、杜丽青、雷杏兰、黄金秀、刘云清、刘祖新、刘祖建、骆芹英、雷冰、雷文、施美莲、谢秀华、李丽川、李智斌、黄应中、神美姬、黄文福、黄文正、李秀兰、雷细妹、雷捷、杜秀容、杜秀英、杜秀葵、杜顺德、杜秀美、杜金凤、杜益标、彭达梅、雷达雨、黄月鸣、雷月凤、雷务宁、雷务芝、雷运生、卢燕霞、雷志贤、雷志祥、莫玉珍、黄织瑶、劳玉香、雷志斌、杨丽明、李国雄、李国芳、雷世业、雷文振、雷志华、谢耀强、谢耀良、谢耀坚、黄金秀、李国宁、李国贤、李国民、雷震忠、雷焕德、杜祝君、何德清、杜兰君、杜慧君、杜丽华、黄丽娥、黄桂娟、黄小虎、黄桂珍、黄文棋、梁英桃、邓耀新、邓耀璋、黄爱美、廖潮新、廖潮明、方爱平、杜莲凤、杜方梅、杜洁梅、杜英梅、邓美兰、张奎、张雪媚、张宝、谢丽琼、黄文飞、黄少群、雷霆、雷雳、雷池、雷达、黄文禄、黄文越、杜美婵、周肖萍、周肖梅、周云峰、雷木养、黄炳华、雷树礼、雷树初、雷祝英、黄月兰、李祝红、粱贵凤、卢春娥、刘琴莲、黄美仙、雷达理、张桂英、雷时永、雷海莲、雷海琼、雷月爱、黄文禧、雷德文、雷德武、张振康、唐秀兰、雷焕军、雷焕全、雷焕林、黄秀芝、黄文武、黄文毅、黄金燕、杜惠珍、杜翠珍、杜艳珍、黄丽娟、伍桂春、伍桂秋、伍时陈、伍时孟、伍时列、黄丽芬、陈娟娥、雷树存、雷树新、雷月娟、宋家智、雷莲英、雷树鹏、雷光明、何金英、杨镇忠、苏翠英、雷莲芳、雷莲舅、雷菊芳、雷焕琪、雷肖玲、雷竹玲、黄文勇、黄文快、雷月英、黄文初、黄丽莲、黄丽仙、黄丽兰、陈桂莲、周炳娇、雷肖玲、雷丹兵、雷冬玲、雷惠玲、雷昆、韦保松、邓梅清、韦保达、韦桂莲、张洁贞、张洁智、张洁玲、杜顺会、雷秀珍、李裕麟、陆玉桂、李陆生、李翠节、李翠叶、李翠竹、莫翠兰、莫寅有、莫已有、莫葵有、黄英梅、黄美珍、黄秋科、陆银英、李国俊、李国霞、黄宝中、刘秀容、黄文显、黄文历、黄文德、黄建华、张月英、苏加特、苏曼、陈彩英、张发、张发新、杨丽珍、雷世藩、雷世勇、雷世刚、李庆云、雷凤珍、黎秀清、黄文光、黄丽玲、黄文蛟、杨芸姑、杜志春、杜月红、韦爱谷、杜兰芳、杜来珍、杜碧华、汤伟民、罗瑞秋、罗瑞玲、罗瑞霞、梁庚新、林翠金、梁宇军、梁宇强、梁春梅、梁逢新、梁乙新、梁逢梅、雷务清、雷务枢、雷月娥、雷月华、雷安平、雷明升、雷华珍、雷华贵、蔡海棠、黄文军、黄捷翎、张桂凤、凌燕生、凌奉生、凌素梅、凌素玉、凌素云、凌维晶、陆勇、陆华、陆洁、杜顺袭、杜顺升、杜秀姬、杜秀芝、雷时香、雷务安、雷务才、雷月英、雷月兰、雷月桂、凌柳平、凌翠珍、凌雄山、凌素珠、凌进生、凌素英、雷琼娇、黄丽鸯、雷时安、陈超芬、杜小玲、杜俊维、杜俊高、吴南、周杏芬、谢美英、蔡定强、蔡定光、蔡定清、蔡定昆、雷凤英、杜天桃、卢健英、卢健虹、梁丽贤、谢福宁、谢春玲、谢春萍、谢春艳、雷焕金、雷焕宽、雷丽芬、尹福玲、黄丽梅、雷焕昆、雷英肖、杜雪云、雷务辉、雷焕光、雷丽玲、李润伦、黄秀荣、黄旅中、黄秀君、黄群美、黄文麟、杜艺萍、雷在芳、杜俊能、杜俊通、雷霞英、廖惠意、雷耀雄、雷耀能、雷耀全、雷耀胜、雷肖芳、雷群芳、覃彪、覃峰、蒙海鹰、蒙海燕、蒙友芬、蒙善春、黎桂娥、杜志坚、杜小琼、杜小兰、杜小颜、雷兰芳、雷耀准、雷艳芳、雷耀汉、雷耀德、苏丽坚、雷时享、梁肖英、雷务标、雷务雄、雷秀芳、黄门带、雷琳瑛、雷静、凌世海、庞东兰、黄文轩、黄少兰、杜志国、杜志强、杜月球、张增月、黄翠洁、黄仕迎、雷细妹、邓玲花、雷年魁、卢秀兰、马党英、雷天保、雷贤庆、黄宋兰、雷春艳、黄文冬、黄文春、黄霄、奚月英、杜日忠、黄朴中、雷曼玲、陆海英、刘祖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