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三中民终字第0469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7-09
案件名称
刘雅静与安文岩等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三中民终字第04698号本院于2015年5月12日对刘雅静与安文岩、黄庆芳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三中民终字第04698号民事判决书中日期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第13页倒数第八行中的“2014年4月11日”应为“2014年10月31日”。审 判 长 解学锋代理审判员 张 羽代理审判员 史智军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刘 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