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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中民终字第0469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7-09

案件名称

刘雅静与安文岩等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三中民终字第04698号本院于2015年5月12日对刘雅静与安文岩、黄庆芳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三中民终字第04698号民事判决书中日期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中第13页倒数第八行中的“2014年4月11日”应为“2014年10月31日”。审 判 长  解学锋代理审判员  张 羽代理审判员  史智军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刘 爽 微信公众号“”